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一、工作的主要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统筹引领,推动监察监督“固本强基”。一是织密网络强化监督覆盖。以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抽调220余名精干力量组建综合监督检查组和“访村寨、重监督、助振兴”专项行动组,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采取“室组地”联动、“室组地”巡审方式,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格标准促进工作规范。制定出台《村级权力清单》《小微权力清单》等10余项制度规定,督促村级组织完善议事决策、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三是协同联动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试验田”作用,围绕乡村工程项目建设、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协作区制度机制,与信访、财政、审计等11家职能部门沟通协作23次,形成监委专责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力量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二)紧盯突出问题,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一是坚持精准施策推进“民心守护”工程。创新实施“码上行动”,通过信息化手段把监督检查搬到群众家门口。截至目前,共发现并整改问题1546个,办结群众诉求89件。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将小微权力腐败等11类突出问题纳入专项治理内容,排查问题线索157条,立案83件。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聚焦“项目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9个方面问题,排查整改问题179条,为乡村振兴事业保驾护航。
(三)坚持惩防并举,实现监督治理“正本清源”。一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升惩防精度。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变、高压态势不放松,今年以来全市处置问题线索x件,立案x件,结案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次,留置处理x人,移送检察机关x人。二是坚持严管厚爱结合,体现组织温度。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达到9一是4%。积极运用批评教育、约谈提醒等措施处理违纪情节轻微的党员干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