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报告
非常感谢市民宗局各位领导对我县宗教工作的重视、关心与支持,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历史上形成的全省、全市宗教工作重点地区之一,现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5种宗教,信教公民*余人,占全县总人口的*%,其中佛教信徒*余人,天主教信教群众近*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处,宗教教职人员*人。市级爱国宗教团体*个(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基督教协会、佛教协会、道教协会)。
近年来,我县信教群众总体上呈现“三个为主”的特点,即低文化程度群众为主、妇女为主、中老年人为主,占比达*%左右。信教动机呈现“三性”,即盲目性、功利性和蛊惑性。大多信教群众信教比较盲目,见神就磕头,进庙就烧香,盲目跟风,随波逐流;信教注重的是功利,有事烧高香,无事不拜佛;加上有的宗教对老弱病残的人文关怀表现出较强的诱惑力,一些信徒希望在上帝那里求得精神寄托和心灵慰藉。
二、主要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我县坚持将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依法纳入管理范围,目前,全县宗教工作总体形势良好,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态势稳定,近三年来仅新批三处宗教活动场所,非法活动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宗教管理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主要做法是: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看待宗教问题、统筹宗教工作,带头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成立了以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宗教有关情况汇报,多次在市委全会等重要会议上强调要重视做好宗教工作,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水平。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两个“条例”的学习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常态化教学内容,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普法工作重点内容。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