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的交流发言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十分关切。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饮水安全保护工作,开展了xx市xx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出台了《xx市xx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先后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执法检查,助推了一批影响饮用水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但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的目标定位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少差距,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饮用水源水水质有下降趋势。有些地方对饮用水安全工作形势盲目乐观,缺乏应有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没有真正把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列入重大发展战略和优先民生工程。从对水源地源水的pH、总磷、氨氮、总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铅、镉、铜、锌、硒、砷、汞、六价铬等14项指标检测的结果来看,有的还存在磷超标的问题。二是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行动慢。一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推动解决水环境主体意识不强。在整改工作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且个别地方旧账未还,又欠新账。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基础设施设置不全、导流槽、应急池、防护栏等应急设施整改标准不高,取水口标志牌缺失、隔离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宣传牌、标识牌、安全警示牌等设置不到位,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的排污口整治不彻底,有的排污口仍有污水直接排入保护内。三是个别供水企业的水厂出水和末梢水水质令人担忧。从对全市县级及以上自来水厂出水、末梢水的镉、汞、铝、锰、铅、砷、铁、铜、硒、锌、pH值、氨氮、色度、臭和味、氟化物、耗氧量、浑浊度、硫酸盐、氯化物、氰化物、总硬度、铬(六价)、挥发酚类(以苯计)、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游离余氟、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硝酸盐(以N计)等34项指标的检测结果显示:有的供水单位(自来水水厂)对其管理的水处理设施、水处理工艺、取水口、增压泵站、输(配)水管网、进户水表等供水设施检查维修不够;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对高位水箱、增压泵站、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有的供水企业水处理工艺和消毒不到位,水质自检等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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