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调研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实践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进一步坚定不移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我国社会治理取得巨大成就,新的社会治理体制基本形成,社会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维护,平安中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22年10月19日,在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的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上,公安部通报,10年来,我国刑事案件、安全事故等“五项指数”大幅下降。2021年,杀人、强奸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毒品犯罪、抢劫抢夺案件、盗窃案件立案数和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数较2012年分别下降64.4%、56.8%、96.1%、62.6%和59.3%。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当今中国已成为世界公认的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一、深刻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
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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