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好社区公共空间细“治”入“微”这盘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探索社区治理的创新路径对于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至关重要。社区作为人们共同生活的空间场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基石。社区里的公共空间作为人们互动和共享的实践场域,是维系社区和谐与团结的纽带。然而,持续不断的城市化进程使社区公共空间的价值日益突显,人们对空间资源和空间秩序有着不同的需求和主张,成为社会矛盾和安全风险发生的一个“易燃点”,影响国家稳定与安全。因此,在社区层面,满足不同群体的空间权益,形成良好的空间秩序,需要构建一种有效的空间治理机制,从细“治”入“微”着力,将社区打造成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港湾。
体现以人为核心的社区公共空间治理理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其本质要求就是要在城市治理中体现以人为核心的基本价值。一方面,公共性是社区公共空间的首要属性,公共空间是社区居民开展社会交往和解决公共议题的基本载体,这就决定了社区居民是参与公共空间治理的首要主体。另一方面,社区本质上的属性应该是属人性,决定了空间治理要充分关注人的生存与价值,增强人们对社区的归属感、家园感与幸福感。为此,要实现以人为核心的空间治理,关键是要形成居民参与空间治理的主体性地位。具体来说,运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机制,在社区公共空间的科学配置、功能优化、空间美化和营造等方面充分征求并尊重居民微观个体层面的多样化需求,将居民参与纳入空间资源配置的决策范围。可以说,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因此,在空间资源配置过程中,必须按照不同群体的空间需求,尤其要关注老年人、儿童等群体的特殊需求,以此不断完善“适老化”“适儿化”等小微空间的设计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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