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近年来,我县以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为牵引,以规范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和提高审判执行辅助工作质量为切入点,创新实行以工作质效为统领,人员分类、人案分流、待遇分级的“三分一统”管理模式,激发聘用制人员队伍潜力和干劲,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良好氛围。
一、总结优化人员配置,打造高效化工作队伍
队伍配置优化改善。根据常规办案工作需求实际,明确审判团队、综合团队人员定额,打造规范化队伍。每个审判团队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架构进行配置,综合团队以“1+N”的架构进行配置,避免出现审判辅助人员与法官比例失调、审判辅助分工混乱等情况。当人员出现空缺、空岗等情形时,及时补充调整,保持动态平衡。
队伍人员双向选择。改变以行政命令分配人员力量的传统团队组建方式,创新实行团队长与聘用制助理、书记员、综合人员双向选择的方式组建团队。在充分尊重法官个体差异及发展趋势前提下,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平行化团队,根据工作人员办案经历、所学专业、性格特长等因素,将法官与案件类型进行差异化、科学化、动态化调剂配比。工作人员可根据个人特长和工作意愿申请加入合适的队伍。截至目前,有标准审判团队17个,综合团队15个。
团队人员动态调整。院党组和人事部门可以综合团队和员额法官针对聘用制人员现实表现,对各团队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议。若发现团队因综合能力不足、短板明显等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形,可指定该团队解散并重新组建。团队成员如出现岗位不适应等情形,可申请退出当前团队,重新选择其他团队。通过人员的动态调整,以选择的不确定性传递危机意识,以人岗相适增强团队的配合度、凝聚力,不断优化团队组合,激发团队合力,实现强强联合、优胜劣汰的团队建设要求。
二、统一用工标准,建立公平性分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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