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宝贵经验和理论创造,深刻阐明人民政协的鲜明特色和显著优势,深刻指明协商民主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为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更加扎实有效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书记深刻指出:“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时代高度、把握历史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造性地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实践,把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时代高度。实践深刻表明,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历史经验的精辟总结,又是着眼时代要求和实践发展对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深邃揭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精准表达,创造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新形态,开辟了人类政治文明新境界。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之所以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根本意义上说这是一种“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从国家机构运行到基层社会治理、从重大立法决策到依法依规治理、从公共权力制约到人民权利保障、从民主选举到民主协商、从民主决策到民主管理、从民主参与到民主监督,形成了一个有机联系、良性互动的制度链条。这样一种完整的“民主制度链”,有效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完整“制度链”中,协商民主是一种特有的制度形式,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要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适应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新要求,不断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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