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入“七个聚焦”,并进行重点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精神,应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文明样态、改革要求和社会条件,聚焦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
1 深刻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文明样态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中国表达。总书记指出:“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列宁强调社会主义社会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主张“争取一个最能保证经济发展和人民权利”的国家制度。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忠实践行者,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理论源泉与依据。我们党在其全部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不仅坚定不移地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指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实践,更矢志不渝地推进这一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深刻把握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积极回应人民对民主的新要求新期盼,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决定》又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角度强调“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这是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的最新理论表达与实践创新要求,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律性认识和创造性实践推进到新高度,极大增强了我们的制度自信与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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