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效司法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区人民法院通过夯实司法助企“四个坚持”,即坚持政治引领、坚持司法赋能、坚持问需于企、坚持打好执行“组合拳”,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推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动各项司法助企措施落实
坚持党委领导。**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推动司法、行政和其他主体之间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依法妥善办理好各类涉企案件,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司法政策、落到个案办理中,激发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以法治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服务高质量发展。**法院聚焦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研判辖区重大项目建设、企业经营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时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创新发展的司法措施,为企业发展“加能量、减负担、乘效率、除障碍”,积极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推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司法便企举措落到实处,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司法动能。
二、坚持司法赋能,切实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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