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村绿化管护实施细则
为提升镇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精细乡村绿化管理水平,做到早预防、早控制,做好各村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按照“高标准、精细化、常态化”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确保各村绿化环境优美、整洁,给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管护目标
根据农村总体规划进行的植树、种草、栽花、育苗、园林设施建设等绿化工程,建立责任明晰、管护标准、投入规范的管护机制,确保管护的效果和质量。
二、质量要求
1.花草、树木要定期修剪,科学养护,做到花草繁茂,树木旺盛。
2.花草树木要及时浇水除草,合理施肥,根据病虫害发生状况,适时喷洒(低毒生物)农药防虫治虫,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发生,确保成活率和生长茂盛。
3.绿地内持续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严禁乱写乱画和乱丢杂物。
4.花卉、苗木要无死枝、枯枝,无人为损害花草树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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