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必须依托实体经济支撑,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需要依赖数字经济加持。只有数实深度融合发展,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才能充分发挥二者的叠加效应、乘数效应、指数效应、倍增效应作用,促进整个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把握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机理
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能够实现深度融合,是由数智技术、数据要素、算力算法、人工智能高连接性、高渗透性、高通用性、高赋能性的特征所决定的。
连接是融合的基础。数智技术互联互通,连接一切,去边界化。一是跨界竞争、跨界合作、跨界创新、跨界协同、跨界共生、跨界融合;二是内外部、上下游、全产业、多变量、多环境,是一体的。各产品、企业、产业、生态通过数智技术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连接,打破了时空限制,实现了信息的即时精准传递,促进了资源的高效配置和优化利用。
数字经济具有高渗透性的特点,无时不在,无处不达。数智技术能够广泛渗透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据,2022年,中国第三产业、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数字经济的渗透率分别为44.7%、24.0%和10.5%,同比分别提升1.6、1.2和0.4个百分点,二产渗透率增幅与三产渗透率增幅差距进一步缩小,形成服务业和制造业引领数实融合发展格局。
高通用性是数字经济的最大特征,包括通用目的技术、通用数据资源、通用绿色能源、通用网络能力、通用算力算法、通用人工智能等。基于高通用性,数字经济可以融入全部实体经济之中,促使实体经济全方位从量变发生质变,引致新农业、新制造业、新服务业的产生。以人工智能为例,随着人工智能成本的不断下降,三次产业中融入人工智能的数量不断增加,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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