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新《会计法》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与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加强相关立法工作,明确对失德行为的惩戒措施,对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既要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又要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在一段时期内,会计行业在诚信方面存在着挑战,财务报告准确性问题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造成影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会计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这既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性与威慑力,增加了会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成本,有效降低违反会计法行为的出现;也增强了会计诚信建设的法律保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会计职业道德的塑造。很荣幸受邀在本次培训班上为同志们作一堂辅导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坚定信念,深刻领会新时代塑造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意义
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公众通过政治化过程而最终实现的经济利益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福利即公众利益(Public Interest)。在社会公众与公众利益之间普遍存在的基本联系是受托责任关系,会计人员的社会功效在于提供关于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公允信息及其可靠性之鉴证。在会计服务市场中,作为需求者的社会公众与作为供给者的会计人员之间交易的是各种类型的会计服务这一“无形商品”。在会计服务市场上,通过对会计服务的生产、提供程序和行为约束等方面加以约定从而间接地实现对会计服务质量的控制、保证与提高,包括关于会计服务生产、提供程序的技术方面的约定和关于会计服务生产、提供过程中供给者(会计人员)与相关利益当事人交互行为方面的约定,前者作为专业技术表现为各种专业技术标准(如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等),后者就是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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