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七个聚焦”,其中就包括“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并紧扣“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决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重要部署,围绕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等等。何谓“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为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何以“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在理论与实践中构成了渐次展开、贯连继起、逐步深入的问题链条,这既为全会精神学理化宣传阐释提供了新命题,也为推动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提供了新议题。
“破题”起点:何谓“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理论内涵和行动指向,首先必须溯本求源,把握“制度”与“制度体系”的核心要义及其内在机理,把握从“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再到“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演进逻辑与实践路向,以此从“破题”的角度厘清何谓“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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