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数据要素发挥乘数效应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数据被视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最显著的生产要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我国具备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坚实基础,必须紧紧抓住数据要素化发展机遇,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向数据要发展、要创新、要治理、要优势,这是凸显数据价值、释放数据红利的必然路径,也是激发数据创新活力、推动数字中国发展的关键环节。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既需要夯基垒台,发展坚实的数据基础设施,打造可信的数据交易环境,也需要立梁架柱,供给协同的数据基础制度,营造有效的数据应用场景。
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我国是全球数据资源大国,拥有超大规模市场、海量数据资源优势。也要看到,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还面临数字生产关系落后、数据要素配置机制缺乏、数据市场监管模糊等问题,需要加强以“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目标的制度设计,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等制度。
首先,数据产权是数据交易流通的基础。尊重数据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其他要素贡献,保障数据处理者使用数据和获得收益的权利,加快推动数据产权登记,为数据溯源确权、合规评估、交易流通等供给制度基础。其次,着力聚焦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数据要素收益分配等制度建设。一方面,把握流通共享、公平竞争、激励相容等原则,构建符合市场规律、满足经济社会需要的利益协调机制,平衡或协调好不同环节、不同类型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鼓励探索数据产品、软件和服务计价新模式。另一方面,完善数据流通准入原则和数据可信流通体系,明确企业合法利用数据资源的边界,避免在创造经济效益的过程中产生权利纷争、数据抢夺、黑市交易等乱象,促成要素市场中不同主体的联动配合与行业上下游的共同发力。最后,数据安全是数据交易流通的底线。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数据和个人隐私数据的安全保护,建立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明晰平台类企业的数据管理边界,制定平台企业在数据迁移、交易处置等方面的制度规则,明确不能交易或严格限制交易的数据项,推动形成有规可循、安全可控的数据流通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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