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税务系统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专题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税制改革作出部署。新时代以来,我国坚持用改革的方法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和结构性矛盾,以改革为发展添活力、增动力。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在税收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的前提下,为实现税收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我们必须锚定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兴税强国”目标,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宏大视野中推进税制改革,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从外部看,准确把握税制改革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定位
坚持系统观念,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跳出税收看税制改革,税制改革除在立税、征税、分税、用税等各改革环节都必须坚持系统性原则外,还要在改革进程中保持与其他领域改革方向和目标的一致性,从更高层面统筹税收政策的制定、执行和优化。税制改革要服从于整体的战略目标,既聚焦税制改革的鲜明指向和重点任务,又要对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把握与其他领域改革的关联性和各项改革举措的耦合性,以全局性观念、前瞻性思考、整体性谋划来推进税制改革与其他改革之间的协调配套。
面对我国仍是发展中大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一些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随着我国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而逐步显现,需要经历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同领域内的社会变革,有可能对另一类改革带来冲击,进而产生政策之间的运行冲突,最终消解不同改革政策间的实际效应。税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改革,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点、线、面各层级,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诸多改革措施,税收都与之密切相关。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