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党委(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实效试点工作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2至7月,**市选取**市委、**市委、市发改委党组、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党组、市人民医院党委、**能源集团党委等6个部门作为试点,分类别、分领域、分层级开展增强对党委(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监督实效试点工作,并把制度建设和执行作为重点,主要围绕党委(党组)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中存在的事项界定不清晰、运行机制不规范、约束管理不完善、监督落实不到位等4个方面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实践增强监督实效的12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试点以来,6个试点单位共召开82次党委(党组)会,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机制审议事项405项。
紧盯“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界定,加强权力制衡机制建设。6个试点单位均建立了“权力清单、负面清单”、“正职统筹、副职分管”、“定期公开”3项制度,进一步明晰“三重一大”事项界定。建立“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各试点单位在原建立的“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和“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要求,分别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确保“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畴清晰、内容具体。据统计,6个试点单位共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权力清单172项、负面清单114项。建立“正职统筹、副职分管”制度。各试点单位班子分工中,明确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副职分管,正职不直接分管或主管,而是负责面上统筹和监管。并注意在班子分工上适度分解权力,使之相互制衡,通过制度合理分权,改变主要领导一把抓和权力过度集中的状况。建立定期公开制度。各试点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决策执行情况按季度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如,**能源集团党委建立的定期公开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应予以公开的10项内容、公开期限及形式。制度实行以来共对人事招聘、人事考察、捐赠等信息公开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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