唤醒城市的历史记忆
历史是城市的记忆,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就是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就是守护城市的生命力。只有坚持“保护第一”,加强“活化利用”,践行“传承优先”,才能让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彰显新价值。
在守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中活化城市记忆。城市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历史文化是城市魅力之关键。城市的形成是历史的积累和文化的沉淀。我国历史悠久、文脉悠长,许多城市在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发展中,留下了大量的文物古迹、历史名城、文化遗产,保存了很多的古建筑、旧宅子、老街区,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可以说,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遗迹及其人文底蕴,是城市的生命之根、记忆之魂。如果历史文化底蕴都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古人讲,“万物有所生,而独知守其根”。中华文明延绵至今,正是因为有这种根的意识。然而,在我国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城市漠视历史文化保护,毁坏城市古迹和历史记忆,有的甚至搞古城重建,“拆真古迹、建假古董”,热衷于改老地名、换洋地名,结果“千城一面”“万楼一貌”,不仅割断了历史文脉,也丢掉了我们的民族文化,致使城市逐渐“失忆”,城市中的人也变得陌生和疏离。文物不言,自有春秋;古迹有形,记忆不朽。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就是对古建筑、旧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敬畏之心,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文脉赓续,深刻理解蕴含其中的“从哪里来,向何处去”的哲学智慧,以此唤醒并活化城市的历史记忆,在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打造真正的宜居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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