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纳入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列为未来5年必须完成的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的重点,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牢牢把握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完善信访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作出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信访工作条例》,都明确指向了法治化要求,赋予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时代使命。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必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推进法治化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好地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改革才能拥有最坚实依托、最强大底气、最澎湃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必须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改革根本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系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使群众信访权利得到依法保护、合理合法诉求得到依法及时解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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