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市检察院一体推进“三个管理”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科学的管理方式可以提高生产效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多次强调,要把管理方式从过于注重数据管理调整到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让检察工作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上来。加强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最高检为基层检察机关减负的重要举措,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力抓手,更是一次检察机关管理方式的革命性变革,是实现科学检察管理的必经之路。正确认识“三个管理”之间的关系。“三个管理”的内涵受检察业务、检察监督语境的约束,其核心要义是以科学的管理方法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是“三个管理”的重要制度支撑。“三个管理”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内在相互联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业务管理是统领,案件管理是关键,质量管理贯穿于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全过程,是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目的和核心,三者统一于对检察工作的科学管理,均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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