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基层社会治理专题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司法建议工作是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的重要抓手。我们应当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把脉开方”,建言献策,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助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选好题。司法建议应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切身需求。我们要凝聚集体智慧,探索将司法建议议题纳入庭务会、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固定流程,围绕疑案难案中折射的社会管理问题,讨论是否发送、如何发送司法建议;深耕专业审判,依托金融、道交、家事、未成年人、环资等专业审判,深入挖掘类案中反映的社会管理漏洞,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促推类案纠纷从源头得以化解;强化数智赋能,借助司法大数据对当事人成讼的风险、原因、特点等进行面上分析与点上研判,并在内部开展数据会商,为政府部门、有关企业提供定制式“涉诉法治体检报告”,以法治之力助推法治政府、营商环境建设。
立足规范建设,切实严管理。司法建议需在形式和内容上严格审核把关,做到审慎“开方”。我们要压实主体责任,可以安排专人编写司法建议指导手册并下发各业务部门,对司法建议编写要求、报送签发程序、审核流程等予以明确,确保格式零错误、内容高质量。借助数字平台对司法建议签发及回函录入情况进行实时监管,以动态追踪做到有始有终。要落实双向沟通机制,在正式发送司法建议前,视情先发送告知函或由庭室负责人带队走访,向被建议单位指出问题、提出初步建议,并根据被建议单位回函情况完善司法建议,提高司法建议的准确性、针对性与可行性。同时,加强培训指导,邀请上级法院、本院优秀司法建议撰写者对司法建议的线索挖掘、撰写规范、沟通要点等进行经验分享,全面提高司法建议质量,确保把握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建议客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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