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情绪作为工作的“晴雨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群众情绪是观察工作得失、民心向背的“晴雨表”。现实生活中,群众有这样那样的情绪是正常的,关键是如何正确对待和疏导。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着力提升敏锐洞察、科学疏解群众情绪的能力,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人不平则鸣,水不平则流。群众对某项政策、某个工作、某种问题,或“喜”或“烦”或“忧”,必然与切身利益相关,都是情绪的正常表达。党员干部只有善于从群众的种种情绪中“照镜子”“正衣冠”,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才能真正走进群众心里。倾听民心、体察民情是我们党永不脱离实际、永不脱离群众的重要基础。1942年,刘少奇在山东调研指导工作时指出,我们的群众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是有思想感情的,不能把群众当木头。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常怀敏锐之心,高度重视群众的情绪,及时全面体察民意,真正把群众的“心上事”当成“上心事”。在行动上更融入,经常到群众意见大、呼声大的地方调研,多与基层干部群众打交道、做朋友,在平等真诚的交流中了解基层实际、群众实感。在言语上更亲近,多讲“土话”、接地气的话,多讲群众易懂、愿听的话,不乱指点、不乱表态,在唠家常中把准群众所思所想,以干部的好话风赢得群众的好口碑。在渠道上更畅通,不断拓展规范群众诉求表达的平台,走进网络、联系网民、获取网情,该公示的公示、该回应的回应,保障群众意见有地说、有人管,不让群众情绪憋在心里、感到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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