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近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是助力民营经济树立长久信心、提升内生动力、释放创新活力的“关键一招”。
当前,我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大多体现在政策性文件中。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发布,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内容相对完备的政策保障体系,各地区、多部门也密集跟进出台了相关配套举措。这些政策对提振民营经济信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法律相比,这些政策的制度效应相对有限,相关主体的预期依然偏弱。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仅仅或者主要依靠政策措施,很难加以根治。除相关政策文件外,我国近些年还发布了一批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但这些立法主体多元,“法出多门”情况较为明显,综合保障效能还有待提升。出台专门法律,主动回应社会期待和民营企业关切,通过总结实践经验、巩固改革成果、补齐短板弱项,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此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向社会传递了党和国家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并通过提高相关制度措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涵盖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投融资支持、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多方面的法治保障。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