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市高新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部署,把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内容。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近期,**区委出台《关于加强高新区人大工作的意见》,标志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政合一”一体化人大工作机制正式建立。**区委高度重视高新区人大工作,立足高新区“市属区管、融合发展”功能定位和管理制度改革要求,通过设立高新区人大“2+4+3”工作模式,即:建立两项机制、明确四项任务、落实三个保障,构建高新区“区政合一”一体化人大工作机制,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向高新区有效延伸,促进高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立两项机制,服务发展大局。建立人大开发区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区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开发区专门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高新区人大工作。人大开发区专门委员会受区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组成人员在区人大代表中产生,大会闭会期间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开发区专门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研究某一阶段高新区人大工作,确定涉及高新区全局性的监督重点和代表活动内容,统筹组织实施,协调具体工作,形成高新区人大工作“一盘棋”的局面。建立高新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高新区内的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组成的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听取和审议高新区管委会的相关工作报告或专项报告,提出意见建议。联席会议由高新区党工委明确召集人,后续活动由联席会议主席或副主席召集。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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