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林地管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遏制毁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XX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坚持以总书记关于生态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思想,不断增强保护森林资源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森林资源在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为实现总书记向全世界宣布的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XX年前达到峰值、XX年前实现碳中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工作目标是:打击违法行为,收回损失林地,保护林权权益,增强保护氛围,强化工作职责。
主要任务是:
(一)清查时段。清查XX年以来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二)清查内容。一是非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包括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伐盗伐林木、违规拆分审批、临时用地逾期使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二是纠正违反国家林业法律法规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区级、镇(街)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涉林政策,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内容,确保林业法规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
(三)清查重点。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国家公益林等生态区位及全区范围内占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要将全区采矿企业、公墓墓地(公益性)列入本次排查的重点范围。排查其是否存在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林地单位和个人占用林地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到期未还、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非法侵占林地行为。
(四)清查线索。通过卫星影像判读、护林员反馈、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现地核查等渠道,细致摸清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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