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XX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
在XX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以下简称“违法建设”)。
(二)重点整治任务
1.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2.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的违法建设。
3.居民楼院内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实施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4.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
5.在建违法建设。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控新拆旧、司法保障”原则,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XX年XX月底前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排查认定工作;XX年XX月底,完成重点整治任务总面积的XX%;XX年XX月底,全面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三、整治方法及完成时限
(一)既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采取“边排查、边认定、边拆除”方式,同步推进排查认定、宣传发动、自拆整改、集中攻坚、检查验收、违章立制等6个方面工作。
1.排查认定。各镇街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将社区(村)、物业、消防等部门及各类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排查工作组,对所有既有违法建设进行摸底排查、鉴别认定,形成数据台账。(XX年XX月底前,完成全部排查认定工作)
2.宣传发动。各镇街、区委宣传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有效发动辖区居民参与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为违法建设排查继续提供线索,对典型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曝光,营造出全民支持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的良好氛围。(XX年XX月底前,全面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3.自拆整改。坚持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工作思路,高效推动违法建设拆除工作。从认定违法建设之日起,督促自拆工作要随之启动。各镇街广泛动员社区党员、网格员、楼长等人员,想方设法督促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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