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基层减负工作情况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2024年基层减负工作情况
(一)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为基层放权赋能。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情指勤舆商指挥体系和基层辅警履职保障措施的通知》《关于切实减轻基层辅警负担的十条措施》等文件,先后出台涉及为基层放权赋能、纾解经济下行压力、关心关爱干部等方面政策制度20余个。二是做好政策衔接,会同人社部出台《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退休“一件事”业务流程的通知》,就办理退休“一件事”开具相关证明等4项便利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会同省民政厅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管理办法》,提高城乡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三是实施清单化管理,按照“依法取消、能减尽减,可合则并”的原则,对省级有关部门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再清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帮抓责任。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均确定1个联系点,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帮扶;健全基层诉求直报通道,探索受立案前初信初访首接负责制、联合接访等工作机制;建立专题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反映的困难问题。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等部门的常态化工作沟通机制,形成合力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中国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见效;在疫情期间,及时协调解决各地提出的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等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开展专项行动。聚焦房地产、金融等领域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打伞破网”专项行动,查处充当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三)严格监督考评,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辅助考核,采取统计分析、综合评价等方式对市县政务服务水平进行考核评价。二是精简考核项目。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督促指导办法》,对省级党委开展的换届工作逐村督查、专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剔除无关内容,着力纠正形式主义、xx主义,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更好服务于中心大局。三是改进考评机制。严控一票否决事项比例,分层分类开展考评;探索推行平时考核、定期考核、适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相互独立的基层督查检查考核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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