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系统选任人员任后评议报告
近年来,XX县人大常委会创新推出“六个一”工作机制,以“调研、询问、审议、测评、督办”多元化手段,加强选举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评议,积极探索任后履职监督的有效路径。本届以来,累计评议县“一府两院”工作人员44名,显著提升了人大依法任免和监督的实际效果。
一、创新制度框架增强系统推进
XX县人大常委会以创新机制和标准化评估体系为基石,推动任后评议监督工作的系统性发展。一是完善履职监督制度。先后出台《XX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管理办法》《XX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细则》《XX县人大常委会主题询问实施方案》《XX县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等一系列监控和监督制度,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明确方向。二是健全评议报告制度。通过县委点题、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报题、县人大常委会统筹议题的方式确定年度监督议题,统筹实现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每年评议16名“一府两院”人员,确保任期内评议对象的全覆盖。三是完善公开公示机制。评议前后,通过广泛公示、征求意见和公开报告结果等方式,确保程序的透明和群众的参与。
二、完善程序设计强调客观规范
为确保评议工作扎实到位,XX县人大常委会注重优化评议程序,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首先是强化现场调查。在调研前进行充分准备,邀请有关代表参与调研,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收集各界意见,确保调查报告的客观性。同时,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充分听取对被评议对象的建议。其次是在会议评议环节,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听取履职报告,进行民主测评和联组审议,加强问题聚焦和整改落实,确保评议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最后是执行双线测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评议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确保评议成绩真实反映履职情况。经过一系列制度和程序的优化,XX县人大常委会有效加强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运用结果导向提升评议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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