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过程中数字乡村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的探索与思考
引言
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2023年《关于做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数字化手段应用于乡村建设、生产、生活和治理,是立足于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正确发展方式,是进一步释放和发展数字活力和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我国乡村振兴的必然趋势。
乡村振兴过程中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阶段性成效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乡村振兴的过程是实现农民、农村、农业现代化的过程,最终是实现共同富裕。以数字化推动农民、农村、农业的现代化,对拓宽乡村产业发展路径、繁荣乡村网络文化、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缩小城乡数字发展鸿沟、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原则。这一背景下,传统乡村通过数字化手段创新了发展模式,推动了乡村经济纵深发展。第xx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乡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我国现有行政村已实现“村村通宽带”,乡村互联网普及率达xx.x%,与“十三五”初期相比,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缩小近xx个百分点。数字化手段的加入打破了乡村信息传播壁垒,为增加农民收入拓宽了渠道,并在就业、创业、市场方面为农民收入增长提供了多样化的实现途径。例如农民可以通过数字基础设施对乡村生态环境变化、产品市场销售变动、新生产技术的应用和农业政策的发布等有所了解,有效增加了农民接受信息的渠道,同时提高了农民的风险意识,增加了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
但是,由于互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发达地区乡村与欠发达地区乡村之间存在着分布不均、总量不足以及服务不充分等客观问题,加上受乡村数字建设起步的时间、农民的年龄段以及对数字化手段的接受度、认可度、信任度的影响,并非所有农民都能够共享数字建设带来的“数字红利”,区域间、城乡间、村与村之间会出现以数字建设发展差异所带来的“数字鸿沟”与“收入差距”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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