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这一论断具有深远的重要意义。全面依法治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一个系统工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的重要内涵,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更好指导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通过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都在法治框架内有序推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谋划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锚定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我们党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应有之义。现代化进程会带来巨大变革和利益调整,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协调现代化进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利益关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始终坚持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国家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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