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共数据在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
2024年9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指出,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使公共数据在提升治理能力中的要素作用充分发挥。公共数据是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蕴藏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公共数据赋能的作用日益突出。通过对公共数据的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对基层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公共数据作为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社会基层治理能力的抓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在基层治理中也存在诸如数据标准不统一、部门间数据壁垒严重、数据分析能力不足、应用场景挖掘不够等问题,必须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提高公共数据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能力。
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力度。持续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嵌入社会基层治理,做好公共数据的高效利用与集散。“用得好”是目的,“动起来”是前提,破除公共数据流通障碍。第一,制定详尽的数据公开范围标准,明确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的分类范围。对无条件开放共享的、有条件开放共享的和对不予开放共享的三类公共数据作出界定,改善不同政府部门自由裁量的现状,提升公共数据开放共享积极性,增强公共数据在社会基层治理领域的流通。第二,构建统一规范、智能便捷、互联互通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积极推动统一公共数据平台建立,搭建自上而下的公共数据共享机制,打破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上的壁垒。数据平台应按照统一规范运营,实现各项数据实时更新和随采随用,使跨部门、跨地区的公共数据得到共同汇集和利用,在进行基层社会治理时保障数据可以被及时调用。第三,加大公共数据对公众开放共享的力度。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既是趋势,也是公众数据权利的一部分。尤其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公共数据要打开向公众开放的大门,保障公众信息知情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伴随公共数据的公开,公众得以更好地理解基层管理中的各项规定与政策,鼓励公众更多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提高基层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进而提升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回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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