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职能作用发挥的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职能作用发挥的调研报告
一、引言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承担着不可或缺的职责。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本调研报告旨在深入分析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司法行政机关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要职能作用
(一)矛盾纠纷化解
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全国司法所平均每年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661万件,直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80万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例如,浙江省明确司法所承担基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职能,有效推动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
(二)法治宣传教育
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落实“七五”“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国司法所平均每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15万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提高了公民的法治素养。例如,上海市深入推进司法所“开门办公、主动服务”,助力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复市。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高。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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