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内圣”与“外王”的统一
汉承秦制,既继承秦成功的经验,也吸取了秦失败的教训。西汉初期采用黄老“无为而治”的治国方略,实行轻徭薄赋缓刑的政策,恢复了被战争破坏的生产力,缓和了社会矛盾。文景之时,国强民富,史书载“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一幅盛世景象,史称“文景之治”。到了汉武帝时,依靠黄老思想治理国家已不能解决时代出现的新问题。有鉴于此,董仲舒以“春秋公羊学”为基础,融合阴阳、黄老、法家等诸家思想,将传统的伦理观念与国家战略相结合,致力于“内圣”与“外王”的统一、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其思想主要集中于《春秋繁露》一书中,对两汉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
“天”的系统
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中,“天”是万物化生的本源,也是宇宙(包括人类)意义的终极依据。“天地者,万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广大无极,其德昭明,历年众多,永永无疆。”“天”的神圣性,使人道效法天道,天道与人道贯通成为自远古以来中国思想的基本模式。董仲舒亦不例外。以尊天为核心,董仲舒建构了“天人相类”“天人感应”“法天而治”的思想体系。
天人相类。董仲舒认为,人是由“天”创生的,《为人者天》曰:“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人的形体、哀乐喜怒皆与天相副。“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也;形体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聪明,日月之象也;体有空窍理脉,川谷之象也;心有哀乐喜怒,神气之类也;观人之体,一何高物之甚,而类于天也。”最终,他得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的结论,即按类别区分,“天”与人是同类的。
天人感应。这是中国哲学中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唯心主义学说。古人认为天能影响人事、预示灾祥,人的行为也能感应上天。在答汉武帝策问的“天人三策”与《春秋繁露》诸多篇章中,董仲舒以自然界中同类感应的现象,通过类推方法,指出天人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相互感应——上天能干预人事,人事也能影响上天。这种思想具有浓烈的迷信色彩,但是,其在限制统治者无限的权力、保证古代华夏国家的长治久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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