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战略和政策体系,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进入新阶段。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在202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强调,“加大区域战略实施力度,增强区域发展活力”。这些都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我国幅员辽阔,资源禀赋各异,区域发展差距长期存在。总书记指出:“统筹区域发展从来都是一个重大问题。”《决定》提出,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这是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解决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分化,发展动力极化,部分区域发展面临较大困难等问题的关键。
坚持区域协调发展“一盘棋”的思想。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按照尊重客观规律、发挥比较优势、完善空间治理、保障民生底线的要求,全面考量全球产业链重组、供应链重塑、价值链重构,及国内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全面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
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均衡发展。调整完善区域政策体系,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增强创新发展动力,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提升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其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增强其他地区在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边疆安全等方面的功能,补齐发展面临困难地区的短板,全力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比较均衡。
健全完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要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对重点开发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等制定差异化政策,分类精准施策,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完善国土空间和区域布局规划评价体系,加强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国土空间治理。
二、健全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制度和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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