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党的二十届三中X会《决定》明确提出:“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也深刻阐释了党的纪律的作用:“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1月6日,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再次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毋枉毋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总书记对“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的重要论断是对党在不同时期纪律建设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纪律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指明了方向。新征程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仅要充分重视通过外在刚性规范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作用,更要突出通过他律向自律的转化,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力量。
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纪律严明就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这不仅确保了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成为党成功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各项事业的关键因素和独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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