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中的平民文化思想
《墨子》是中国历史上一部涵盖学科广泛、文化底蕴深厚的综合性著作,由墨子自著和弟子记述墨子言论两部分组成。墨子,名翟,是先秦时代继孔子后活跃于中华大地上的又一位文化巨擘。墨子思想博大精深,由其创立的墨学是先秦显学之一,《韩非子·显学》评价墨家学说为“世之显学”,《吕氏春秋·当染》评价墨子“从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墨子及其思想在中国思想文化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文化思想则是其重要一翼。
(一)
墨子从下层民众利益出发,鲜明反对儒家所倡导的上层贵族文化,这是墨子文化理念中一个极为显著的特征。墨子早年曾接受过儒家的思想知识教育。《淮南子·要略》云,“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墨子思想文化体系受到儒家学说的滋养,然而,墨子并未拘泥于儒学一端,在学习过程中,日渐体味到儒家所张扬的礼乐文化繁琐且不易行,而且还有“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等严重弊端,于是毅然“背周道而用夏政”,并对儒家提倡的以礼乐为代表的上层贵族文化进行了诘难和抨击。
首先,墨子主张节葬,这主要体现在《墨子·节葬》篇章中。丧葬是古代社会礼仪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体现礼的重要形式。儒家提倡厚葬久丧,墨子对此则予以坚决反对。在墨子看来,厚葬久丧对生人的害处则是劳民伤财,因居丧而染“疾病死者,不可胜计”;更为严重的是还会导致“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正是基于此,墨子主张节葬:“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菹漏,气无发泄于上,垄足以期其所,则止矣。哭往哭来,反从事乎衣食之财,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在墨子看来,只要能把腐烂的尸骨包裹起来,葬处没有潮湿之患,坟墓有个标记以供凭吊,生人送葬志哀,死人之利已大备。与此同时,不让腐尸臭气外泄,家人即时从事生产以供养亲祭祀,生人之利则可免受其损。
与节葬思想相一致,墨子对饮食之法、衣服之法、宫室之法、舟车之道等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也作了相应的符合平民利益的设计,体现了鲜明的平民文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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