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合理的政策制度体系要坚持“民生为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要做到这一点,既要大力发展经济,也要高度重视社会政策,通过优化社会政策来完善民生保障体系。
以积极的发展观理解“民生为大”对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意义。从中国式现代化的积极发展观出发,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民生为大”的重要意义。
首先,“民生为大”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由此,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通过加强和优化社会政策、健全民生保障的政策制度体系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由之路。在当代社会中,市场机制下的劳动创造仍是广大人民群众满足各方面需要、实现美好生活的基本路径。但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快速发展的情况下,仅靠市场机制很难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很难应对失业、疾病等现实风险,也很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养老、育幼和助残等方面的需要。因此,中国式现代化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同时,需要通过广泛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健全民生保障的政策制度体系,为全体中国人建构完整、均衡和高质量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其次,“民生为大”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走共同富裕道路要求兼顾发展与平等,但在现实条件下仅靠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克服发展与平等的张力,尤其是科技进步与经济转型还可能进一步加剧发展与平等的张力。因此,在完善和规范市场机制的同时,还需要通过广泛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健全民生保障的政策制度体系来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在现阶段,应该着力建设达到社会常规生活水平的基本收入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在日常消费、家庭生活、教育、健康、住房、养老、育幼、助残等方面都能实现常规生活水平上的平等保障,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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