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经验交流材料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X县以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聚焦群众反映强烈、能抓得住、可持续抓的“细小微”事项,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构建以政府搭台为基础、转运体系为重点、长效机制为保障的可持续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有效破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各方参与性不高、收运处置设施运转难以常态化等问题,切实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改革成果。目前,垃圾收费管理制度全覆盖镇、村两级,78.52万农村常住人口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付费体系,相关经验在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整改整治现场会上交流推广。
一、政府牵引搭台,奏响环境整治“协奏曲”。建立“政策引领+社会参与+群众自治”治理模式,“一盘棋”思维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是建立工作责任矩阵,构建“齐抓共管”格局。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关键环节,制定《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实施意见》《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任务、职责分工、阶段任务等予以明确,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乡镇落实、群众参与”原则,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组干部包片”工作机制,实现183个行政村科级领导包村全覆盖。二是探索市场运行机制,打造“专业水平”队伍。按照事企分离、管干分开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实力较为雄厚的第三方企业,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置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变“村、镇、县”三方共管为第三方公司统一管理,形成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有超过60%乡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收运,转运成本降低28.4%。三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在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明确1-3元/人·月的村级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管理,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体系建设,得到村民群众广泛认可。今年以来已收取费用1000余万元,同比增长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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