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
随着全球科技竞争的焦点日益聚焦于基础研究领域,掌握基础研究的前沿优势已成为决定国家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因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往往伴随着极高的不确定性,但其蕴含的创新潜力与社会经济价值却不可估量,是引领科技跃升、奠定社会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石,一旦研究成功,将会促进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的竞相涌现。当前科研实践中,追求低风险、短期收益的项目仍占多数,真正投身于高风险、高价值的基础研究者为数不多,这进一步凸显了鼓励此类研究的迫切性与重要性。
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是指那些涉及基础未知领域和复杂问题,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挑战性,但一旦取得突破,能够带来颠覆性创新和重大科学发现的研究,国际上一般称为高风险高回报(HRHR)研究。比如,《美国竞争法案》指出,科研机构应支持高风险高回报的基础研究项目来促进美国创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2021年5月发布了《促进HRHR研究的有效政策》报告,并归纳了其特点,包括着力理解或支持解决科学、技术或社会挑战,努力变革科学、技术或社会范式,具有高度新颖性,具有无法实现目标的高风险,也具有对科学、技术或社会产生巨大变革性影响的潜力。
基础研究一般具有三个典型特征:原创性,研究成果提出了全新的科学理论或技术方法,甚至能够颠覆或变革现有科学思想和科研范式;不确定性,研究过程以及结果成功与否难以预测,具有较高失败风险,同时也孕育着无限可能性;长期性,通常需要多年的持续探索积累,厚积薄发,越重大的突破,孕育时间可能越长。因此,基础研究常与高风险高收益研究或变革性研究关联起来。这类研究往往能够推动原创性、颠覆性的科技创新,催生重大技术突破和产业变革,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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