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流域治理的跨界协同难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对流域治理如何深化作出新部署。流域以分水岭为边界、以江河湖泊为纽带,是自然地理、风俗文化和社会活动的复合空间系统。流域的整体流动性使其常跨越多个行政管辖区,导致上下游间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利益冲突,难以兼顾全流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如何有效统筹协调流域跨界协同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
流域治理存在的跨界协同难题。流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场域。近年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等区域通过建立协同机制,实施联合立法、统一规划及协同治污等措施,初步形成了跨界流域协同治理体系,并提炼出可推广的经验。但从全局来看,流域治理仍受行政区域限制,跨界协同治理面临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
跨行政区协调难题。在以中央与地方关系为主轴的国家治理结构视角下,流域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破解职责分工、关系协调、冲突解决等关键问题。一方面,我国流域治理的跨界协同体系尚待健全,中央、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政府的协同机制存在不足。另一方面,流域治理面临着分段管理困境,流域生态空间、人口城镇及产业布局均按行政单元划分,各地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及执法监督等方面也缺乏一致性。
跨部门协同难题。流域治理涉及水利、环保、水务、交通等多个部门,导致资源与权力分散,政策制定与执行存在一定的碎片化。其一,以水环境管理为例,长期以来,“水利部门不上岸管理,生态环境部门不下水监管”以及“多部门共管而责任不清”的现象普遍存在。其二,流域内水资源管理部门众多,职责界限相对模糊,权限划分不清,水环境保护执法主体权责不明。
区域间利益协调难题。流域上中下游自然条件各异,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重点不同,利益协调成本高昂,引发区域间的矛盾冲突。例如,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仍以农业为主,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然而严格的环境治理措施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如何兼顾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策略,促进流域上下游协调发展,是流域治理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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