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2025年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是以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审时度势、综合考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财政部门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准确把握今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持续用力、更加给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
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回稳向好
2024年,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有力促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全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过28万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发行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支持项目超过4万个。切实办好民生实事,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国最低标准,国庆节前向1100多万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继续超过10万亿元,推动各地下沉财力,加强基层“三保”工作。加大对地方化债支持力度,在连续5年安排800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等政策基础上,一次性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初步统计,各地置换债务平均成本普遍降低2个百分点以上,腾出更多资源和政策空间支持投资消费、科技创新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监督,在16个中央部门率先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研究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力有效实施,与货币、产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推动全年主要发展目标顺利完成,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稳”的基础更加坚实,“进”的动能不断增强,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全面把握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内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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