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伦:清代独有的边疆治理举措
清朝建立初期,为了更好实现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管理以及维护国家领土安全,清政府专门设立了卡伦。卡伦是清朝在其管辖区域内关隘、要塞等处设置的一种特有的管理或防御设施,是清代独有的治理边疆、巩固边防之举措,是清代边疆治理和防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在维持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边防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何为卡伦
清人何秋涛称:“更番候望之所曰台,国语谓之喀伦,亦作卡伦,又有称卡路、喀龙者,皆翻译对音之转也”。“卡伦”一词具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涵义。狭义之“卡伦”为“哨兵”或者“岗哨”、“哨所”。从这一角度来说,卡伦类似于古代的“堠”(烽堠、烽火台),即指瞭望和侦察敌情的设施或哨兵。古代北方匈奴、突厥、回纥、蒙古等民族的相关文献中也留下了“侦探”、“哨马”、“哨骑”、“哨探”等相关记载。
广义之“卡伦”是清代治边和边防中的一种特殊设施,其职能极其广泛。卡伦可分为内地卡伦和边境卡伦,内地卡伦为维护境内各项秩序而设,而边境卡伦则主要为确保边境地带的安宁,防御境外势力之侵扰而设。当时,边境卡伦的职能极为宽泛,除了边防的职能外,又有稽查贸易、征收赋税、稽查游牧、警卫或封禁矿山等物产、稽查盗窃、查拿逃犯、传递文书,甚至具有处理边务等诸多职能。
卡伦按照类型亦分为常设、移设、添撤卡伦,正如史料记载:“历年不移而设有定地者是谓常设之卡伦”;“住卡官兵,有时在此处安设,有时移向彼处,或春秋两季递移,或春冬两季递移,或春夏秋三季递移者是谓移设之卡伦”;“其地虽有卡伦,而有时安设,过时则撤者,是谓添撤之卡伦”。
卡伦的设置与管理
根据现有文献记载,清代卡伦设置至少在康熙年间已经出现,之后伴随清朝始终。康熙十三年(1674年),理藩院就已规定:“出卡伦逃往外国之人,如追时不曾抗拒者被获之日将为首一人斩,余绞”。自清前期始,清政府在东北、北部、西北等边疆地区陆续设置了众多卡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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