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解决“四为”问题为导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领导改革的党,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才能适应新时代新征程领导改革的要求。《决定》提出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一党建制度改革的重点。新时代新征程,必须以解决“四为”问题为导向,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
以解决“乱作为”为导向,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总体上看,广大干部认真落实党中央战略部署,成绩显著,同时应看到,乱作为的现象也突出存在。一些地方脱离实际、不计成本,盲目举债搞建设;有的搞大场面、铺大摊子,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的统计造假、虚报浮夸、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等。乱作为的背后,是错误的政绩观在作祟,没有解决“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必须以解决这一问题为导向,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真抓实干抓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此,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必须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政绩观教育。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帮助干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服务群众本领。二是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那些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政绩观不正的干部。三是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发挥监督管理的约束作用。要优化政绩考核,划出底线红线,完善法规制度,健全监督制约体系,提高考核的精准度和科学性,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真作为、破解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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