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以顺民心为本”
“为政之要,以顺民心为本”,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过的名言。这句话流传广远,最初是化用自宋代程颐《代吕晦叔应诏疏》,原文为“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民本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古代政治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政何以安民
民本思想滥觞于夏商,形成于周初,历代学者对此皆有发明。随着国家和社会的阶段性演进,传统民本思想亦打上历史阶段性特征。到了汉初,民本思想建基于“过秦”思潮之上。汉文帝时期,贾谊在《新书·大政》中系统阐发了“以民为本”。国家兴衰存亡,无不系之于民,民众的力量具有决定性作用。
两汉至魏晋的民本思想在先秦诸子基础上,对国民关系的论述更加系统,进一步强调了民众的地位与作用。对此,汉魏以来的学者在“立君为民”和“政在安民”上皆有阐发。
在“立君为民”层面追求二者的和谐统一是两汉民本思想的普遍共识。严遵认为:“人之生也,悬命于君,君之立也,悬命于民;君得道也则万民昌,君失道也则万民丧。……君者,民之源也,民者,君之根也。”在两汉学者的价值观中,君民的和谐统一具有人伦的自然属性,正如父母之于子女。经汉儒诠释,“立君为民”理念不断完善,并深刻影响着汉魏以来的政治实践。
其次,“政在安民”。刘安在进呈朝廷的《淮南子》中明确提出“为治之本,务在于安民”的思想,并详细论证了“勿夺时”“省事”“节欲”等安民的具体措施。在汉初鉴秦之弊,与民休息的主流意识形态下,“安民”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汉武帝时期,主流意识形态从“无为”转向“有为”,但以董仲舒为代表的“醇儒”仍继续阐发“安民”理念,并在具体的经济政策上,提出应当“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东汉至魏晋时期,“安民”仍被广为阐发,如东汉学者王充认为,“民治国安者,贤君之所致;民乱国危者,无道之所为也”。
汉末至魏晋,统治阶层频频阐述“民本”理念。如东吴陆逊议曰:“国以民为本,强由民力,财由民出。”自古以来从无“民殷国弱,民瘠国强”的情况,因此统治者“得民则治,失之则乱”。其族侄陆凯亦以“夫民者,国之根也”进谏吴主孙皓,并告诫其应注重民众基本的物质需求与日常生活状态。
民心何以向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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