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本质上是国有经济主动适应和参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资源、机制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的过程,也是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创新驱动导向和科技属性、培育并维持竞争力的过程。
纵观全球经济史和企业史,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是在技术革命浪潮下促进经济持续繁荣、保持企业基业长青的必由之路,也对各个时期的政府和企业提出了颇具挑战性的时代课题。国际知名科技巨头的兴衰及国内一些企业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的实践经验,既有利于全面认识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可能面临的深层次结构性体制性障碍,更为提升国资管理体制、国企经营机制与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律的适配性提供了有益借鉴。要通过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加有利于提升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的制度供给,有效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适应高风险、长周期的风险收益结构,构建注重参照行业基准的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风险、长周期的风险收益结构。一般来说,前期净投入较高,盈利前的亏损时间长、累计亏损规模大;“大浪淘沙”属性强,相当比例的投资难以完全回收,即便是在新兴产业中挑选最有前景的企业进行“掐尖”投资的创投机构,也有相当比例的投资企业经营失败,最终不得不以清算方式或其他低于投资成本的方式退出。可以采用基于利润贡献的绩效考核方式,对公司各产品(项目)实施全收入和全成本独立核算,计算虚拟利润,将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业务作为独立业务单元进行单独考核。同时,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内的不同产业,所处行业生命周期、商业模式等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不能简单套用针对传统产业的考核指标,也不宜为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设计一套统一的指标。因此,要注重参照行业基准水平及同行业领军企业设计差异化考核指标。建立以长期发展和战略价值为重点的创业投资基金全生命周期考核机制,既要“算总账”,对整体投资组合开展长周期考核评价;还要“算大账”,考核评价以功能作用发挥为核心,兼顾短期效益回报等要素,不以单纯追求财务回报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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