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评价制度 加快人才培养
人才评价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挥棒。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厚积薄发。”近年来,有关部门和各地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学科评估、机构评估改革,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清理,优化整合部委和地方人才计划,在创新人才评价制度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同时也应清醒看到,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相比,我国人才评价制度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在科研、人才与学科评价中,“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现象普遍,成为主要评价指标;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人才引进、评价考核等管理过程中,更是把“帽子”作为重要指标,并且与薪酬待遇、资源配置、职务晋升、住房分配等高度关联。同时,分类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不少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人才评价标准简单划一,片面追求量化指标,论文数量、项目及获奖层级、帽子等与个人名利、学科评估、机构排名等紧密挂钩。这些问题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学术浮躁化、功利主义、科研伦理问题等系统性危害,严重侵蚀了潜心科研、创新唯实的学术生态。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亟须深化改革与创新完善我国科研和人才评价制度,破除科教界“唯帽子”难题,以有效激发广大科教人员的内在活力和创造力。
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要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成果、履职实绩与实际贡献等,把解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作为评价的核心标准。要激励各类科教人员将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攻克区域发展中的关键问题作为自身使命和重要职责,特别是引导中青年科教人员将关注点、工作重心从“发论文”“数篇数”“追帽子”转向更加注重“干实事”“出实绩”“做贡献”上,有效激发科教队伍的活力与创造力,为各类人才潜心钻研营造良好学术生态环境,促进科研活动的实质性产出与效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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