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下更大功夫做好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这篇“大文章”,更好地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
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一贯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必须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调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等等。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与时俱进制定出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委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标志性、关键性、基础性法规制度,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既为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权力边界和制度规矩,也为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打下了坚实基础。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作出具体部署,释放出强烈信号。必须紧紧跟进,更加深刻体悟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安排的深远考量,真正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
近年来,贵州省纪委监委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进程,监督执纪执法、正风肃纪反腐工作质效不断提升。但也要清醒看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非一蹴而就,当前本地区依然有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此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纪检监察制度建设、内控约束、自我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当前,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推进,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些都警示我们,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对照高质量发展标准,靶向施策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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