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人员分流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优化国有企业人员结构,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
通过人员分流,实现企业人员结构优化,提升劳动生产率,降低用工成本,同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分流原则
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分流工作合法合规。
2. 公开透明:分流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
3. 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员工意愿,提供多种分流选择。
4. 平稳推进:确保分流工作平稳有序,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分流方式
(一)人随资产项目走”分流
将项目、资产、债务和人员按产业属性分类整合,以“人随资产项目走”原则,将人员分流至产业关联度高的其他国企。这种方式可盘活项目和人员,解决资金链问题。
(二)双向交流至其他国企
通过地方国资委统筹,根据各国企招聘需求,采用双向选择方式,将员工交流至其他国企工作。这种方式操作性强,员工认可度高。
(三)内退政策安置
根据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对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办理内退,按月发放内退工资。
(四)解除劳动合同安置
对不符合内退条件且不愿参加分流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五)主辅分离与辅业改制
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改制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
四、分流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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