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整治“内卷式”竞争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是党中央为建立更加高效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激发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所作出的重要部署。近年来,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产业竞争态势越发激烈,企业各类“价格战”“跟风投”等现象频发,地方政府间“违规招商”“引资涉税”等问题突出,“内卷式”竞争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当前,我国正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对于构建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最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有效消除垄断与壁垒,积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需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本质要求与重要举措,关键在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内卷式”竞争会导致地区间同质化竞争和资源无序流动,部分行业和地区甚至出现强制签署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现象,阻碍市场一体化发展。这种碎片化市场格局,既抑制了跨区域协同创新,更削弱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战略纵深优势。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在供给端可以规范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严把行业准入资质、健全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强化市场监管,确保企业在公平、公正、透明的规则下展开竞争。在需求端能够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式避免企业陷入产品质量降低、服务水平劣化的“内卷”陷阱,为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让企业能够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通过创新获得合理回报,从而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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