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推进会,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的重要举措。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自发挥着独特作用。推动两者贯通协同,对于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贯通协同的重大意义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的有效途径
人大监督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广泛代表性,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和权力正确行使。纪检监察监督则聚焦于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尊严。两者监督对象、方式和重点各有侧重,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通过贯通协同,整合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信息,能够避免监督的重复与空白,实现优势互补,凝聚起强大的监督合力,让监督更加有力、更具实效。
二是提升监督实效的客观需要
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涌现。在这样的形势下,单一的监督方式难以满足全面监督的需求。人大监督侧重于对工作层面的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更注重对人的监督,将两者贯通起来,能够实现“事”与“人”的监督紧密结合。一方面,人大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可以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增强监督的刚性;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掌握的情况,也能为人大监督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信息,助力人大监督更加精准,从而提升监督工作的整体实效,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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