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方案
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方案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中,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通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实现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二、重点任务与核心措施
1.强化政治建设与组织领导
高站位谋划: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部署,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全员参与格局。
对标上级要求: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部署,制定本地化方案。例如,惠农区在自治区“七个专项行动”基础上新增“抓落实、重实干、见成效”行动,细化57项任务。
2.深化能力建设与教育培训
分层分类培训:按干部年龄、岗位需求制定培训计划,通过领导宣讲、专家授课、线上学习等方式实现全员轮训。
实战化练兵:开展案件查办模拟演练,覆盖信访受理、审查调查全流程;实施“青蓝行动”计划,以“师徒制”帮带年轻干部提升实务能力。
3.完善制度建设与流程规范
制度“立改废”:系统梳理现有制度,对标《监察法》等法规查缺补漏,形成覆盖领导机制、业务工作、日常管理的制度汇编。
创新监督机制:推行“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等模式,整合监督力量;建立“乡案区审”制度,提级审理基层案件,确保办案质量。
4.强化监督执纪与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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